默认

药品与基本药物区别,基本药物怎么实现集中采购的?

2023-04-19 17:41

药品与基本药物.png


        药品与基本药物有什么区别和关联?


        药品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它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其一,药品的作用对象是人,但并不一定适用于所有人,它有具体的适应症、用法、用量;其二,患者自身无法确定如何用药,怎么用药,也就是用药的选择权在医生手上,不在患者手上;其三是其质量的严格性,药品没有等次之分,但它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的健康。基本药物是特殊的药品,这个特殊不在于其质量、用法等有什么不同,而是它所承担的社会功能或定位特殊。


        1979年,我国开始参加基本药物计划,并于当年成立了“基本药物遴选小组”开始我国国家基本药物编制工作。1992年,我国决定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建了“国家基本药物领导小组”着手制定基本药物制度政策等相关内容。同时,世界卫生组织指定我国为基本药物行动委员会(WHO/DAP )西太区的代表。在以“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医并重”为遴选标准下,1996年,我国发布了第一部包含中成药和化学药品(含生物制品)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1997年,国家进一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等文件,以正式文件形式明确国家建立并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并提出:对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质优价廉的药品,制定鼓励生产、流通的政策。期间,经过每两年一次的修订,基本药物目录药品不断完善和增加,2004年版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共收载2033种基本药物,覆盖了绝大多数疾病的治疗药物,其中西药773种、中成药1260种。但是之前的基本药物制度主要停留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上,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和具体实施的指导意见,相关工作并未深入推进,系统、完善的基本药物制度体系一直没有建成。


        2009年国家开始了新一轮医改工作,新医改中要求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步伐。在《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中,明确了我国国家基本药物的概念,即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因此基本药物的定位主要是“保基本”,即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也不仅仅是停留在对基本药物的遴选上,它强调要加强基本药物遴选、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和评价,甚至广告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并要探索建立起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基本药物管理主要是如何保证基本药物在质量优先的条件下价格趋于合理,以及如何保障基本药物以合理价格持续供应,建立基本药物储备体系。


        基本药物供给原则


        基本药物制度承担着建立基层医疗保障体系的责任。所承担的责任决定了它的性质,根据它的定义和基本药物制度所承担的使命,我们可以看到基本药物制度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我们应将其以公共产品形式提供,而不是普通的商品。所谓公共产品,即每个人消费这种物品或服务不会导致别人对该种产品或服务的减少,不会影响别人消费也不会排斥别人消费。基本药物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它由政府提供,供广大人民群众消费,用于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包括质量和数量)。由于公共产品本身在消费和使用中具有非竞争性,必然面临着浪费、效率低下等情况的发生。为避免公共产品不是“公共的悲剧”,因此公共产品最重要的意义就是如何通过政府这个集体活动而获得最大的效益。基本药物制度作为公共产品主要体现在,一是如何使它成本最低,二是分配达到最优。对于基本药物制度来说,具体为:一是加强基本药物交易环节的控制,以最优的价格采购到质量信得过的产品,有效降低几个成本,达到基本药物采购的投入最优;二是加大基本药物制度落实,达到分配最优,确保人民群众可公平获得基本药物及相关服务,使公共利益最大化。


        基本药物制度提供给广大人民群众的内容包括基本药物制度下的服务和使用的基本药物,基本药物是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因此国家将执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作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认定的重要内容之一,基本药物在一定程度下继承了基本药物制度的性质。为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利益最大化,我们在采购、使用基本药物上都应确保其利益最大化,即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所要承担的不仅是达到采购投入最优,还要做到加强采购执行,确保分配最优。


        基本药物实现集中采购,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集中采购?


        集中采购(Centralized Procurement),它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为了降低分散采购的选择风险和时间成本,二是集中最主要体现在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采购上。所谓“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采购”就是以采购计划或规划为前提,在某一个集中时间段内,集中人员完成今后某一阶段的所有采购工作,并与供应企业签订合同,约定好供应内容、服务、时间、价格等。一般集中采购的“集中”功能具体体现在:财政预算安排、采购项目委托、采购项目具体操作、采购项目验收等方面。


        在国际上和政府采购中,一般流行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和直接采购这几种采购模式。所谓公开招标,在招标法中规定首先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在公开刊物、网络媒体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只要符合条件的所有供应商都可以平等参加投标竞争,再从投标竞争者中择优选择中标者,因此也称无限竞争性招标;竞争性谈判,主要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直接邀请供应商就采购事宣进行谈判的方式,但邀请供应商数不得少于三家;


        邀请招标,即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首先根据自己的需要和供应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供应商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再从中选定中标的供应商,邀请供应商数可视采购项目的规模而定,一般选择3-10家供应商参加较为适宜,但不得少于三家,也称选择性招标或有限竞争性招标;直接采购即单一来源采购,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适当的条件的单一供应商实施采购,主要指已经达到了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所采购的客体只有单一来源渠道,或者是其属专利、首次创造、合同追加以及原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它是一种没有竞争的采购方式。


        四种采购方式优缺点区别:


          采购方式
                                 优势                          缺点
          公开招标投标企业较多,容易获得较低的价格,新竞争者容易进入招标工作量大,供应商选择和质量控制难度大
         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一般较为知名,评价工作较少价格普遍较高
          邀请招标投标企业较少,需通过资格预审,质量容易保证投标企业较少选择有限,必须进行供应商资格预审
          直接采购方便、快捷价格较高

        以上四种采购方式,由于它们各有优缺点,很多国际组织、国家在具体采购实施过程中,一般采取四者有机结合来实施集中采购。


        对于公司企业来说,集中采购一般体现在集团总部对分支机构进行统一管理中。其分支机构提出采购申请并委托集团总部负责管理采购的相关部门实施集中、统一采购。集中采购的优点是:一方面可以发挥集中采购的数量优势,从而获得一定的降价幅度等;另一方面统一安排、集中采购可以避免采购的重复性,以节约人力、财力等;还可以以此形成供应基地,保障供应,并降低运输成本等,但是这种做法容易受人为等外来因素的干扰。集中采购价格受到成本高低、规格品质、供需关系、采购时机、采购数量、交货条件及付款条件等因素影响。


        二、关于基本药物集中采购


        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概念,指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实行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并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充分发挥集中批量采购优势,招标和采购相结合,一次完成采购全过程,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的采购方式。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是药品集中采购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贸易组织(WTO)要求成员国中央政府13万特别提款权(约合17万美元)以上的实物货物和非建筑服务采购要通过政府采购协议(GPA)进行集中采购。世界卫生组织(WHO)建议成员国结合本国实际,通过药品集中采购控制药品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我国香港规定采购金额达到143万港币以上的药品和医用器材必须实行招标采购。从世界范围来看,世界卫生组织( WHO)和世界银行是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两大主体,每年基本药物采购金额达数十亿美元。世界卫生组织(WHO)和世界银行的经验告诉我们,推行药品集中采购能够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以获得最佳的性价比。


        基本药物制度作为公共产品有三个重要特征,即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而基本药物作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载体,也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基本药物的不可分割性。基本药物不属于某个医务人员或医疗卫生机构,也不属于某个患者,它属于广大人民群众,并不因为你了付费,就可以把这一块分割给你某一人。这就要求我们实施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时,管理的主体必须是政府,是这个社会的代理机构国家。


        三是基本药物受益的非排他性。首先要确保边际生产成本为零,新增加患者不会增加供给成本。其次要满足边际拥挤成本为零,某一个患者对基本药物的消费不会影响到基本药物的数量和质量,从而影响到别人。因此我们在实施基本药物时要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确保基本药物的供应,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储备机制。


        三、基本药物与集中采购的关系


        基本药物的生产源头是各大药品生产企业,属于市场行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统计自己需求,委托政府办采购机构对其进行集中采购,从而提供给广大患者使用。在此期间,采购基本药物的费用来源于国家医保基金引入和个人应支付部分,其中随着制度的深入,个人支付的比例在逐年下降,医保基金报销的比例逐年增长。


        基本药物的供给主要采取私人与政府的联合供给的模式,即在提供基本药物过程中由政府和药品生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药品生产企业负责基本药物生产,政府进行采购后再通过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给人民群众。对于生产经营企业来说,基本药物是一种商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它的价值是生产该种药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它的使用价值是该药品成分、性质等对患者的有用性,可以满足帮助患者某种需要。在交换过程中,价值的具体体现为价格,主要组成包括生产成本、流通费用、税金和利润,并受到供求关系的影响。政府如何达到采购的最优化(包括合理的价格、持续的供应等),应从合理控制价格成本、流通费用和供需关系等方面着手。


        生产成本:它是商品价格构成要素的最基本、最主要因素,它包括材料费用、工资福利,以及其他制造费用等。控制生产成本,可以采取这些措施:节约不必要材料消耗,降低直接材料费用,如简化包装;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直接人工费用,如引进先进设备提供生产率;已进推行定额管理、加强预算控制、实行全面成本管理等,全面降低成本费用水平。


        流通费用:它是商品在销售、流通过程中,参与销售和管理环节中所产生的费用,它受服务质量、流通时效、流通环节、运输效率等影响。控制流通费用可采取:提高服务质量,加快流通速度,以此扩大流转额;扩大流通市场,减少流转时间,避免积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流通环节;完善交通状况,合理仓储设置。


        供需关系:商品的供给方与需求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市场为纽带、价格为中介,形成供求关系,表现为:一是如果供大于求,商品价格下降;如果供小于求,商品价格上升,供需关系影响价格变化。二是如果价格上升,会使供给增加,需求减少;如果价格下降,会使供给减少,需求增加,价格变化反作用于供需变化。三是这种关系现为供给或需求的增加会变为减少,价格的下降又会变为上升,原来不平衡的供给大于需求通过市场竞争和价格变动,在一定的情况下会转化为需求大于供给的新的不平衡。


        冬青云诊所管理系统 永久免费使用诊所软件